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5〕443号)要求,为做好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保障校园安全及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秋季开学安全风险隐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对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围绕责任落实、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和“清单式”管理,强化整治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新学期顺利开学。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8月31日,全校各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自查。
(二)专项排查。9月1日至4日,各牵头部门围绕负责的检查内容,开展全要素安全排查,摸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重点督查。9月5日,校长办公室将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校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检查内容
1.学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教育部门相关要求(尤其是秋季开学专题会议精神)落实及秋季开学工作谋划准备、安全稳定领导体系、应急工作机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政治风险防范、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涉教育热点问题、安全稳定事件的防范管控情况。教育安全稳定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1+7+1”系列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安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督查人防物防技防“四个百分百”落实、门卫值守、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校园门口防冲撞设施的设置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度落实、消防手续办理、宿舍人员密度、“十查三清两管”执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状况、门窗等障碍物拆除、消防设施配备及维护、用火用电用气和装修材料安全、电动车管理、用电设备检修、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演练及消防包保联系机制落实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4.房屋建筑及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隔断、搭建临时建筑;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食堂等冷库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施工方面查看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工程尤其是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牵头部门:基建处)
5.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与相关部门制定周边交通优化方案、“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落实、校园内部交通管理、校园车辆管理、公车驾驶人管理、校门口接送车辆管理及安全员配备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6.燃气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安全检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燃气管道及附件状况,泄漏报警器及金属软管安装、燃具熄火保护装置安装情况。(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7.用电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线路是否违规敷设在可燃物上;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缆井、电缆桥架等防火封堵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老化不规范情况等。(牵头部门:保卫处)
8.宿舍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住宿人数超标和违规住宿等问题;宿舍楼是否配备足够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9.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是否明确实验室教学环节安全操作管理责任;是否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建筑的半地下室等。(牵头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0.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学生心理健康摸底、健康档案及重点人员帮扶情况;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和“1530”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等情况。(牵头部门:学生处)
11.防灾减灾。重点检查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全链条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物资装备等准备情况,应急队伍建设、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值班制度落实和预警“叫应”机制、与属地联动及应急救援力量、通道建立等情况。(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12.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重点检查学生被电诈情况及学校处置、与公安部门建立机制、宣传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学生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敏感信息保护等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13.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采购与储存、加工流程控制、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14.小学安全教育管理。重点检查附属小学预防及防范未成年犯罪、学生非正常死亡、未成年学生溺亡、欺凌等情况。(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15.校园其他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欺凌、扫黑除恶、反恐怖、特种设备管理、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举措落实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带队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一进行整改。
(三)彻底落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做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请各牵头部门认真组织排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于2025年9月4日12:00前反馈至校长办公室。纸质版需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综合楼408室;电子版发至彭义云OA便签。
校长办公室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