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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安排

日期:2016-06-0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地 点

负责单位

1

团员证补办

53031

团委组织部

团委

2

论文答辩

63日前

各学院自定

教务处

3

清理财务有关手续(书费、贷款、学杂费、住宿费)

65日前

请欠费学生把所欠费及时存入各自建设银行代扣学费银行卡,逾期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财务处

4

各院(系)学位审定

67日上午

各学院自定

各学院

评审组

5

校学位审定

67日下午

学六舍二楼

会议室

校学位

委员会

6

体检、确定结果、

整理表格

68日前

校医院确定

校医院

7

毕业教育

67日前

各学院自定

各学院

8

清理借用图书有关手续

65日前

图书馆

图书馆

9

办理户口

66-10

东校区办公楼B317室(户籍科)

 

保卫处

11

宿舍公物交接验收等手续

610日前

各宿舍管理员

值班室

后勤管理处

12

学生档案材料归档

610日前

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B201

招生就业处

各学院

学生成绩册

610日前

学生体检表

610日前

入党志愿书

610日前

入团志愿书

610日前

毕业生登记表

610日前

奖励、处分材料

610日前

13

优秀毕业生照相

(东校区)

68

(周三)840

东校区图书馆西门台阶

党政办、学生处

14

毕业典礼

(学生代表参加)

68

(周三)900

东校区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党政办、学生处、各学院

 

 

说明:

1.毕业生离校前的部分工作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各有关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2.今年的毕业典礼上,学校统一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各学院要安排好各自毕业生授予学位仪式。

3.学校不统一组织校领导与各学院毕业生照相,各学院照相自行安排。南校区优秀毕业生照相由学生处另行安排。

4.今年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继续使用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管理中心,电话:60632710(王老师)、60632713(靳老师)。

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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