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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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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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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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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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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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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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证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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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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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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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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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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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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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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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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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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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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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财务有关手续(书费、贷款、学杂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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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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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欠费学生把所欠费及时存入各自建设银行代扣学费银行卡,逾期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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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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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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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学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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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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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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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评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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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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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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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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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六舍二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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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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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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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确定结果、
整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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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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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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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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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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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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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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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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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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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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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借用图书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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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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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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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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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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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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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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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办公楼B楼317室(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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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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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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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公物交接验收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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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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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宿舍管理员
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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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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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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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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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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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B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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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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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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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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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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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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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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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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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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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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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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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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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处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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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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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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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照相
(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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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周三)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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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图书馆西门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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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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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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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典礼
(学生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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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周三)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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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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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学生处、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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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毕业生离校前的部分工作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各有关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2.今年的毕业典礼上,学校统一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各学院要安排好各自毕业生授予学位仪式。
3.学校不统一组织校领导与各学院毕业生照相,各学院照相自行安排。南校区优秀毕业生照相由学生处另行安排。
4.今年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继续使用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管理中心,电话:60632710(王老师)、60632713(靳老师)。
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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