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郑州市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和撤销部分郑州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郑文[2017]60号),我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作为阶段性的里程碑,“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我校获评“市级文明单位”,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团结奋斗、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学校持之以恒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不断取得新成效的结晶。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学校全面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律。
学校围绕工作大局,以“书香校园、道德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为抓手,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创建体制、健全创建机制,抓教育、抓制度、抓载体、抓活动、抓品牌、抓环境、抓榜样,在全校形成了“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市级文明单位”的获得是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更是对我校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激励和鞭策。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党委宣传部 张培源文 新闻中心 张一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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