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全体同学:
新型冠状病毒性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头等大事。学校自1月23日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防控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有序进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最新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现实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1.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要全面排查所属单位每位教职工情况,重点排查寒假期间教职工外出情况和接触史情况。要填写每位教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情况、外出探亲地点和中间停留情况、与亲戚朋友接触情况、教职工本人身体状况。每位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如实报告,配合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2.自外地返校的每位教职工除如实报告外出情况外,自行居家观察一周。其中自湖北省返校的教职工居家观察两周。在观察期内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观察期满后可正常上班。观察期内出现有关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疗。
3.凡有本通知“2”中需自我在家观察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向党政办公室报备后,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在家办公。
4.疫情解除前,一般不允许召开5人以上的会议。必须召开会议的,除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外,要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除记录会议内容外,要把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记录详细。提倡用视频会议、电话交流的方式商量工作、解决问题。
5.校园内严禁溜养宠物,学生宿舍楼及所有学校公共场所严禁饲养宠物。请每位师生遵守学校规定,对不听劝阻的要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6.校园进出口、家属区进出口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全员进出测体温制度,请大家自觉配合。
7.全校教职员工进出校园和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控制传染源、切断一切传播途径是打好防控疫情阻击战的关键所在。只要大家共同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防护习惯和生活习惯,我校防控疫情工作就一定能取得决定性胜利。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